邬之畏吃冰棍儿,吃得兴起,微闭着眼,一脸幸福,浑圆的方阔大脸慈善至极。至少此时的邬之畏在符浩眼中根本不像土豪老板,而是更像邻家大叔,可爱中甚至有些滑稽。符浩曾经问过邬之畏,八哥怎么对冰棍儿念念不忘?邬之畏则兴致勃勃,说辞一套接一套,什么走南闯北,总有一些东西不能忘。比如吃饭,四川人需要麻辣,湖北人不忘佛手山药炖排骨,维吾尔族人嗜好吃馕饼,斯拉夫人到哪儿都带着伏特加……这就是一种“本”,一种“根”。人童年的某些记忆铭心刻骨,融入骨髓,从遗传学的角度讲,这是一种文化的传承,不可磨灭。说到这些,邬之畏口若悬河,很容易使听者沉湎于他知识渊博、学养高深的错觉中,完全忽略了他初中肄业的真实经历。
盛极必衰,过犹不及。吃多了,就有些厌,此后每次被盛邀吃冰棍儿,符浩就感觉怪异,硬着头皮陪吃。瞧瞧戴志高这小子,符浩就难以理解,这家伙跟随邬老板从西南吃到京城,难道还没有吃厌吗?每次吃冰棍儿,他还咬得嘎巴响,还竭力吃出有滋有味的样子,也许内心厌烦透顶呢。